付款账号重要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117   浏览次数:1916

公告类型
系统公告
发布日期
2017-01-17
公告编号
20170117
截止日期
2020-01-31

 根据邯钢经营财务部通知,自20171月起,所有供应商的付款账号均需开通可收电子承兑的开户行和账号,没有开通电子票据业务的供应商需在网银端开通电子票据业务即可接收电票,否则无法付款。咨询电话:资金科,6072530,607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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